富顺县供销社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全国总社“7.24”会议精神,深化改革、优化企业,以创建标杆基层组织为抓手,加快梳理改制未彻底的城郊供销社、富顺县供销合作社棉麻烟公司和改制后成立的七个基层供销公司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集合资源、信息、服务等各类要素,加快恢复农产品、农资、再生资源等连锁经营和流通服务,探索资产跨行业投融资,探索优化现有企业运营新思路。努力提升经营运行能力。
当前,按照《公司法》设立的供销公司,坚持以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的现代法人治理体系,坚决维护县供销社(理事会)法人股份权益和自然人股东股份权益,推动并实现股东按照持股份额行使权力。对组织涣散、服务缺失、运行不良、负债度日的供销组织,将广泛征求股东、职工意见,尽快谋划出路,依法、合理、有效地防范风险和损失,为供销社改革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